季羡林故居被盗案被告人将被判无期徒刑
来源:中国书画网 文章作者:王巍
国学大师季羡林故居被盗案近日已经被市检一分院公诉到一中院,据了解,这起盗窃案先由海淀检察院查办,辗转移送到上一级检察院――市检一分院,原因是此案盗窃金额巨大。据悉,被告人或将面临1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。 今天,记者通过采访检方和案件中的受害方季羡林之子季承先生,解读此案“升级”审理的原因。 ◎解读一:涉案数额 季承:公安机关认定330余万元 季羡林故居被盗案的被告人王如48岁,是季羡林前秘书李玉洁的干女儿,陕西西安人。另一被告人方咸如57岁,安徽巢湖人,10多年前是季老朗润园家中的男管家。 检方指控,2009年12月15日晚8点,方咸如在王如的唆使下,采用破窗入室的方式进入海淀区北京大学朗润园13号公寓201号季羡林故居内,秘密窃取各种书籍、塑像等大量物品。检方认为,应当以盗窃罪追究两人的刑事责任。 记者联系到季羡林之子季承,他表示,330余万元的数额是公安机关鉴定后认定的,目前这些文物藏书已经追回。虽然他是盗窃案的受害方,但并不准备再向被告人追究赔偿事宜。他称,开庭时,可能不出庭参与庭审。 ◎解读二:审理“升级” 中级法院审盗窃案 通常的盗窃案的侦办审理过程是,公安机关将材料移交基层检察院,由基层检察院向基层法院提起公诉。季羡林故居被盗案为什么“升级”审理呢? 市检一分院表示,该案最早由海淀检察院负责侦办,辗转一年后移送至上级检察院的原因是盗窃数额特别巨大。 “作为普通盗窃案,往往由基层检察院侦办后交由各个区的基层法院审理,比如发生在海淀的案件,由海淀检察院向海淀法院提出公诉。但涉及盗窃金额巨大、情节严重的案件,一审便会由上一级检察院提起公诉,中级法院审理。”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表示。
·上一篇文章:盘点2010年国内十大文化新闻
·下一篇文章:送别连环画大师贺友直 图
转载请注明转载网址:
http://www.9j1.cn/news/artnews/112151231514J9F7FD83AFDBA9BF4H5.htm
相关内容
佚名 |
王劲玉 |
佚名 |
佚名 |
乌兰 |
鞠焕宗 |
郑斌 |
刘宇 |
林惠芬 |
佚名 |